
康有为
(1858~1927)
近代政治思想家、学者、维新运动领袖。原名祖诒,字广厦,号长素、更生。广东南海人。光绪二十一年(1895)进士。光绪十四年(1888)入京应试时,曾上书请求变法。后返粤聚徒讲学,先设长兴学舍,迁址后易名万木草堂,宣传变法理论,培养维新骨干。
清廷在甲午中日战争战败后,签订丧权辱国的《马关条约》,举国震动。乃在京发动“公车上书”,提出“拒和、迁都、变法”主张。不久,在京组织强学会,编印《中外纪闻》;在沪组织强学分会,创办《上海强学报》,鼓吹维新变法。
光绪二十四年(戊戌,1898)四月,光绪帝下《定国是诏》,推行变法。曾召见并命其在总理衙门章京行走,准许专折奏事。变法失败,被通缉,亡走海外,先后组织保皇会与帝国宪政会,坚持君主立宪主张。武昌起义后,主张“虚君共和”。民国2年(1913)回国,创办《不忍》杂志,任孔教会会长,反对袁世凯称帝。6年(1917)参与策划张勋复辟。8年(1919)曾通电支持“五四”爱国学生运动。晚年设天游学院授徒讲学。16年(1927)逝世于山东青岛。
平生著作有《新学伪经考》、《孔子改制考》及《大同书》等130多种。其政论、诗歌、书法,均有突出成就,有《康有为政论集》、《万木草堂诗集》、《广艺舟双楫》等刊世。今人编其遗著为《康有为全集》、《康南海先生遗著汇刊》等。在广州市有万木草堂旧址,在南海故居与山东青岛建有纪念馆。